20 November 2008

大臣:50%固打制 房屋政策視情況施行

(亞羅士打19日訊)吉打州民聯政府擬定保留50%土著固打制的房屋政策,是胥視情況而進行,此政策也並非制定必須要在全部的情況之下實行。

大臣拿督斯里阿玆占強調,州政府實施的房屋政策都是遵循1966年國家土地法典14和445條文;而最新的這項50%土著固打保留政策,完全是專注在馬來保留地,以及以地換地的政策,以期締造雙贏成果。

阿玆占今日在第十二屆第一季第四次吉打州立法議會,回答馬華莪崙區州議員梁榮光醫生的口頭提問時,這么指出。

務求居者有其屋

阿玆占說,州政府的房屋政策,遵循國家土地法典,並且確保所有的政策的實施,都是為各造帶來益處。

他解釋,州政府施政強調全民和諧,而民聯政府的政策是秉持開放制度,務求全民都能居者有其屋。

“這50%土著固打保留政策,完全是專注在馬來保留地。由于這是屬于馬來人100%的土地權,所以房屋建設申請就必須以地換地為原則,然后再將它保留50%給土著。”

他重申,這個政策在未獲得說明之前,的確帶來許多投訴,不過經過州政府與馬來西亞房地產商公會(吉玻支會)的兩次面談后,后者也已經接受這個合理的政策,並且還致函道歉。

阿玆占補充,對于那些無法售出的房屋單位,州政府將有代理公司進行購買。無論如何,由于有關公司沒有操作,唯有重新將之啟動后,一切就能開始進行和研討。

他也籲請人民代議士,如果面對一些政策問題的疑問,不妨預約會見,與他面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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