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 December 2008

“榴槤有包吃;法律沒有包贏”

(亞羅士打16日訊)馬青總團法律局主任王乃志律師強調,雖然由“政治決定”(Political Decision)的土著房屋固打制度違反憲法;但是如果沒有直接的“受害人”作為原告入稟高庭,這場官司的勝數還是很低!

他指出,唯有在這項政策中直接的受害者(意指房屋發展商)跳出來挑戰州政府,否則根據大馬法律形式,整個訴訟案的勝算可想而知。

他解釋,在大馬,公眾利益的法律是以受害人來詮釋,而且闡明必須是真正深受其害者站出來控訴,這與美國的法律詮釋就有很大的分別,因為該國的法律是放大範圍,個人未必“深受其害”,也能夠針對某項課題出來提出控告。

無論如何,他說,一旦有發展商勇敢跑出來控告州政府違憲,那麼馬青會樂意從旁給予法律技術的協助,因為由“政治決定”的決策如果違憲,都可採取法律控訴。

他是受邀出席馬青亞羅士打區團政宣局主辦的“法律vs50%房屋固打”論政會時,這麼指出。

不過,他也明說,其實律師行業如同算命師,在訴訟案件未提呈法庭前,他們也得先替客戶算命,如果勝算不高,就得坦白,因為“榴槤有包吃;法律沒有包贏”。

他重申,土地發展的政策和決定是州政府的權限,所以他了解發展商是基于擔心受到當權者的對付,導致至今尚未出現一個發展商針對土著固打制度,高調出來挑戰州政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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