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吉打‧亞羅士打17日訊)53歲婦女更新路稅時,被告知已逝世,向國民登記局查詢時驚然發現,她在記錄中已經“死了”23年!
來自本同的婦女黃寶石(53歲)本月9日赴陸路交通局更新路稅時,被告知車主(即她本身)已逝世,她隔日趕到國民登記局查核,發現記錄顯示她早在1987年就已“逝世”,意即她在國民戶口記錄中做了23年的“死人”。
黃寶石本周向警方報案之餘,今日也在夫婿林建榮(55歲)陪同下,向吉馬華吉打州聯委會正式投訴,由馬華州投訴局主任王孫文安排新聞發佈會,講述這段“活人當死人”的怪事。
黃寶石說,這個事件導致她必須到處奔走解決問題。
登記局發“臨時身份證明書”
她說,直到本月12日,國民登記局澄清是電腦技術錯誤,收回她原有的大馬卡,另補發一張“臨時 身份證明書”給她。她持那張證明書再去申請更新路稅時,陸路交通局堅持記錄中她是“已逝世者”,因此根據“已逝世人士申請更新路稅”方案處理,通常這是為 了方便家屬或繼承人為汽車易名採取的方案,而且最長只允更新半年。
擔心禍及財產屋契
赴警局報備以策安全
黃寶石是馬華本同支會婦女組主席,夫婿林建榮也是本同支會署理主席,夫婦兩不滿國民登記局的失誤,更擔心這項“已逝世”記錄會禍及他們處理其他財產、屋契、保險等事項,因此到本同警局報備案件以策安全。
林建榮說,妻子的大馬卡是在2002年左右領取,意即那時還“活著”,直到這個月份更新路稅時,才發現已被列為“1987年逝世”者,很明顯的失誤是在2002年過後發生。
他說,政府一再調整公務員薪水,但是沒有提昇公務員的工作效率,這一個案明顯是疏忽所引發的“離奇死亡”案件,可能有更多人面對同樣問題但為省麻煩,解決之後沒有公開。
也是馬青吉打州分團長的王孫文說,他會徹底瞭解事件,掌握出錯的原因後,再要求政府正視。
星洲日報‧2010.10.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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